五彩丝线 发表于 2011-8-14 09:05:42

新婚姻法赤裸裸地偏袒男人

今天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再度出台。自从新婚姻法上市以来,便屡屡出司法解释,而种种司法解释,都是在假借公正平等之名,占女人的便宜。今天出台几条,其实简明扼要,都是围绕着房产而来。为什么围绕房产而来?就因为中国的离婚率居高不下,男人不断出轨离婚,而离婚最大的障碍就是房产。如今就是排除房产的障碍,使得出轨的男人们可以肆无忌惮的离婚。肯定有人认为我说话偏颇,没错,我是偏颇的,但我说几个不偏颇的事实出来。首先,中国夫妻离婚越来越多,这个是不是事实?其次,离婚案例中,以男方过错为主,这个是不是事实?男方出轨而导致的离婚,远远高于女方出轨,这是不是事实?你要说这不是事实,我只能说你罔顾事实。最后,很多男人出轨后不敢离婚或者不舍得离婚,是不是因为房产分割?恩?是不是因为净身出户的威胁?以上三点逆推回去,我再说一次。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出台,就是为男人们扫清离婚的障碍,请问我说错了么?有人说,不就是婚前购买房子属于个人么,这很公平啊,没有什么。好的,我举个例子给你看。一个男人婚前选了套一百万的房子,首付三十万,贷款七十万,然后和女朋友说,我们结婚吧。女人当然很高兴,于是嫁给了他,随后两人一起背上了七十万的贷款。这个家庭负债二十年,每月还5448元。女人负担了其中的一半,大概是六十五万左右。二十年后,女人四十五岁,男人四十七岁。男人出轨,找了个二十二岁的小三,然后要离婚。女方说,可以离婚,房子和孩子都归我。男人说,孩子归你,但房子是我的。因为新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,婚前个人房产,哪怕婚内还按揭,但这个房产依然属于我。这个时候女人才知道,原来自己背负了二十年的贷款,还了一百三十万的贷款,她自己承担了六十五万贷款的房子,居然完全不属于她。也就是说,这个时候,男人离婚后完全可以把房子拿去送小三,写小三的名字,和那个含辛茹苦二十年的老婆没有丝毫关系。当然,也有人会很懂法的说,司法规定里有一条:“共同承担按揭还款的,可以有补偿。”说的很好听,但这个所谓的补偿,在我们的官司中会变成什么样呢?男方律师首先会问,你说共同还按揭贷款,那么凭证呢?你女方的还款凭证呢?你举证啊。试问,你好好的结婚二十年,每个月还按揭,有几个女人会每次自己去还并且把付款凭证保留二十年的?大部分都是男人还的好吧,大部分都是通过男人卡还的好吧。这时候律师就会说了,那你没证据说你参与还款了啊。好,退一步说,补偿也是可以的,但补偿细则是没有的,那参照什么呢?参照律师的嘴啊,律师可以给你打好,也可以给你打坏,甚至给你打到一分钱都没有。
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吧,这一条看似很公允,看似有补偿有退路的条款,其实就是如此险恶的用心。你傻兮兮的去替男人还贷款,可到头来他就可以拿去孝敬小三,至于给你多少赔偿,那就看律师打仗啦。竖中指!!!这叫什么法律?这叫婚姻法吗?这根本就是强拆。你以为这房子是自己的,你以为自己出了钱就是共同财产,可是实际上,在法律意义上从来都不是你的,人家随便就可以拿走,并且强制性的说,不是你的,大不了给你补偿。这不就是开着铲车把你房子铲平然后说我给你补偿吗?这不是强拆吗?这已经不是道理不是法律而是赤裸裸的偏袒。
有人说,男女平等么,男人可以买房,女人也可以买房啊。男女平等我是同意的,但我唯一不同意的就是,为什么社会的男女平等没有实行,法律就要先行呢?当社会还需要女人生孩子,还需要女人放弃事业照顾家庭,还需要女人回家伺候公婆,还需要男主外女主内,还需要男人赚钱而女人不许赚钱更多事业更好的时候。你跟我说什么男女平等啊。不给女人事实上平等的尊严,却要她承担法律上平等的义务,这究竟是公平还是欺凌?如果你真的要公平,很好,请各位男士也十月怀胎,躺到手术台上破腹产试试看,那个时候,我才承认有真正的公平。

柳絮不散 发表于 2011-8-14 09:54:00

卖书滴。
没什么偏袒的哦,现在不是女的开头就找个要有房子的嘛,没感情基础的婚姻只会让这部分女人没安全感!
要是男人离婚了没资本怎么再婚,这样影响人类延续了。所以新婚姻法英明{:6_454:}!

柳絮不散 发表于 2011-8-14 09:58:21

当社会还需要女人生孩子,还需要女人放弃事业照顾家庭,还需要女人回家伺候公婆,还需要男主外女主内,还需要男人赚钱而女人不许赚钱更多事业更好的时候。你跟我说什么男女平等啊。

平等是自己争取的。

新生物 发表于 2011-8-14 16:15:32

同意最后那句话,女子压力开始大了         

杨晨曦 发表于 2011-8-14 19:24:01

新生物 发表于 2011-8-14 16:15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同意最后那句话,女子压力开始大了

哈哈,有压力还才好。

bottyzou 发表于 2011-8-14 23:23:54

本帖最后由 bottyzou 于 2011-8-14 23:24 编辑

不知道楼主是在哪儿转的帖,但是我觉得原作者简直就是SB,根本没有看到事物的本质!为什么不举女人以结婚为名骗取财产的例子?为什么房产证上的名字只有男人?什么叫男人导致离婚的比女人多,难道以多少论英雄?
就算再TM退一步说话:这社会本来就是不平等的,本来就是男人为主导,不是喊几句口号就能改变的事实!!!!有种去把全世界妇女组织起来,把男人灭完,就留下几个种猪!!我靠!!

新生物 发表于 2011-8-15 09:16:05

杨晨曦 发表于 2011-8-14 19:24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哈哈,有压力还才好。

我不想要压力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
柳絮不散 发表于 2011-8-15 09:23:18

新生物 发表于 2011-8-15 09:16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我不想要压力

新婚姻法,将大大加重男方的负担!!!(彩礼将重回中国)
http://www.snqss.com/forum.php?mod=viewthread&tid=39835&highlight=

新生物 发表于 2011-8-15 09:36:26

柳絮不散 发表于 2011-8-15 09:23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新婚姻法,将大大加重男方的负担!!!(彩礼将重回中国)
http://www.snqss.com/forum.php?mod=viewthrea ...

y有政策,就有对策

takemyhand 发表于 2011-8-15 16:14:45

有舍才有得,鱼与熊掌不得兼得!平等是自己争取的

回归线 发表于 2011-8-15 19:10:07

柳絮不散 发表于 2011-8-14 09:58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当社会还需要女人生孩子,还需要女人放弃事业照顾家庭,还需要女人回家伺候公婆,还需要男主外女主内,还需 ...

支持,平等是自己争取的,不是别人给的

平淡才是真 发表于 2011-8-15 19:41:35

回归线 发表于 2011-8-15 19:10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支持,平等是自己争取的,不是别人给的

太同意了,奢求的结果是悲剧的,还不如自己去创造改变!

luoluo安 发表于 2011-8-16 16:44:05

柳絮不散 发表于 2011-8-14 09:54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卖书滴。
没什么偏袒的哦,现在不是女的开头就找个要有房子的嘛,没感情基础的婚姻只会让这部分女人没安全 ...

要是男人离婚了没资本怎么再婚,这样影响人类延续了。所以新婚姻法英明

这句话真够狗屁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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