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偷公司上市了
今天晚上看到一则新闻:南昌惊现“有偿失物招领网站”:便民平台抑或网上“小偷公司”?
我觉得这种公司和网站的存在到底不合法,不是网上的“小偷公司”?觉得颠覆了“拾金不昧”的传统道德理念。大家说说看法呢
路过不表态! 36行 行行出状元。 回复 qq154871819 的帖子
{:6_437:}呵呵也许是吧~~~
{:6_438:}{:6_438:}{:6_438:} {:6_446:}{:6_446:} 回复 新生物 的帖子
{:6_437:}{:6_437:} 回复 南北干道一枝花 的帖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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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:6_468:}{:6_468:}{:6_468:} {:6_446:}{:6_446:}{:6_446:}{:6_446:}{:6_446:} {:6_446:}{:6_446:}{:6_446:}{:6_446:}{:6_446: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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